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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5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九)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加强对非税收入征管。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县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实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对执收、执罚单位收费和罚没财物的管理,促进依法执罚工作。加大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和“小金库”的查处力度。

  (十)清理审核市政府各部门的审批项目以及相关收费项目工作。继续做好与行政许可相关联收费,做好市直机关、省驻江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等的中介服务收费、经营性收费和强制性收费的清理、审核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促进转变政府职能,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

  (十一)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要围绕贯彻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各部门、各行业要抓住群众反映的突出不正之风问题,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要切实加强农村和城市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推动部门和行业风气明显改观,努力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和文明行业。按照《广东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市直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外事侨务局、市农业局等部门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同时,对去年参加行风评议的财政、民政、气象系统抓好“行风评议回头查”活动。各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和群众要求,确定评议部门。对基层站所的评议今年已经进入第三年,各市(区)要认真抓好指导督促,确保基层站所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收到实效。总结推广“万人评公务”的做法和经验。积极探索评议工作的科学评价体系,注重评议效果,强化评议结果的运用。

  各地区、各部门要巩固减轻企业负担、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取得的成效,进一步解决存在问题,并可根据各自实际,增加自立项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按照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廉政工作的重点,切实担负起对纠风工作的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纠风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管辖范围内的纠风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市教育、卫生、农业、人事、治理公路“三乱”办、交通、宣传、财政、物价、纠风等部门,要按照《关于市直有关部门落实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意见》(江责任制〔2005〕1号),分别对所牵头的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参与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抓好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原有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建立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级监察部门和纠风办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有关部门抓好各项纠风工作任务的落实,努力实现预定的目标,取得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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