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清理经费来源。全面清理行政执法队伍乱收费、乱罚款和以罚代养等现象,检查落实“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和财政经费保障等制度的情况。(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5、清理执法证件。坚决取缔任何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证件,逐步做到执法证件的规范、统一。(责任单位:市法制局、各有关单位)
通过清理整顿,做到“队伍管理统一、业务指挥统一、人员编制统一、身份待遇统一、经费来源统一”,并逐步实现“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文书统一”。
(二)调整职能,整合执法机构,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按照“两个相对分开”的要求,重点在市文化管理、国土资源、交通管理、农业管理、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领域调整有关部门、单位的有关职能,整合执法机构,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1、继续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已于去年底全面铺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粤办发[2004]24号、江办发[2004]23号文件要求,继续抓好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各项有关工作的落实。(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编办、市法制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2、做好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改革。
最近,省编委已下发《广东省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粤机编[2004]29号)。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编委文件要求,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完成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编办、市法制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3、做好交通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整合市交通部门及交通领域事业、企业单位的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含高速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按照行业管理特点,在市交通行政机关内设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按照省的部署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编办、市法制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4、做好农业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整合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部门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原则上在机关内综合设置行政执法机构,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按照省的部署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编办、市法制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