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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直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


  4、清理经费来源。全面清理行政执法队伍乱收费、乱罚款和以罚代养等现象,检查落实“收支两条线”、“罚缴分离”和财政经费保障等制度的情况。(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5、清理执法证件。坚决取缔任何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执法证件,逐步做到执法证件的规范、统一。(责任单位:市法制局、各有关单位)

  通过清理整顿,做到“队伍管理统一、业务指挥统一、人员编制统一、身份待遇统一、经费来源统一”,并逐步实现“执法证件统一、执法文书统一”。

  (二)调整职能,整合执法机构,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按照“两个相对分开”的要求,重点在市文化管理、国土资源、交通管理、农业管理、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领域调整有关部门、单位的有关职能,整合执法机构,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1、继续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已于去年底全面铺开。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粤办发[2004]24号、江办发[2004]23号文件要求,继续抓好我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各项有关工作的落实。(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编办、市法制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2、做好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改革。

  最近,省编委已下发《广东省国土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方案》(粤机编[2004]29号)。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编委文件要求,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完成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编办、市法制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3、做好交通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整合市交通部门及交通领域事业、企业单位的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含高速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规费稽查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按照行业管理特点,在市交通行政机关内设立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按照省的部署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编办、市法制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4、做好农业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整合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部门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职能,原则上在机关内综合设置行政执法机构,实行综合行政执法。具体按照省的部署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编办、市法制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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