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5]8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江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专项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江门市食品生产加工业专项整顿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业质量卫生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省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5]82号)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业专项整顿工作。为确保整顿工作扎实有效进行,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失信惩戒与正面引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边整治边规范,努力提高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广大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实现动态掌握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状;基本完成食品企业标准清理工作;加快完成肉制品等10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全面启动糖果制品等13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市场准入工作;基本完成区域性、行业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培育和提升一批食品生产加工名牌企业;清理、取缔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点。通过整顿,食品生产加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产品质量持续稳定,食品企业和行业竞争力明显增强。
三、工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