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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环洞庭湖地区部分造纸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环洞庭湖地区部分造纸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
(湘环发[2008]38号)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2006年11月以来,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我省对环洞庭湖地区造纸企业进行了关停整治,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污染减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近段时间不断有群众举报,环洞庭湖地区部分造纸企业无视环保法律法规超标排污,出现了污染反弹现象。2008年5月12日,我局迅速派员对湖南金太阳纸业有限公司等八家化学制浆造纸企业进行了暗查,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查处,其中湖南金太阳纸业有限公司、沅江市林源纸业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在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污染物处理设施未建成的情况擅自恢复生产,生产废水未经任何处理超标直排;沅江纸业有限公司、金北顺造纸厂有限公司、津市雪丽造纸厂、常德纸厂等四家企业存在污染物处理设施停运的现象,生产废水未经中段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超标排放;湖南拓普竹麻产业有限公司、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虽然处于试生产期间,但总排口废水超标排放。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顺利推进全省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
  一、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由省环保局对益阳市实施“区域限批”,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对常德市予以黄牌警告,限期整改到位;
  二、除湖南拓普竹麻产业有限公司、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外,责令其他六家违法企业自2008年5月19日起全部停产整治,待“三同时”措施完全到位,且经省环保局批准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三、对所有违法排污企业实行行政处罚,予以高限罚款并追缴排污费,责令湖南拓普竹麻产业有限公司、岳阳丰利纸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试生产三个月后申请“三同时”验收。
  同时,益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2008年5月15日召开市委常委会决定,对益阳市环保局局长杨军同志、沅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恩念同志停职检查,其问题由益阳市纪委立案调查;对其辖区内的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严肃处理。为此,请各市州环保局一定吸取教训,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迅速组织开展一次环保专项大检查,对辖区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整改到位,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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