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江门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意见的通知

  (三)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工作,由各责任单位根据拖欠项目的具体情况,制订清欠工作计划,由责任单位所在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充实清欠工作机构人员,落实清欠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充实清欠工作机构人员,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由专人负责具体清欠工作。同时,督促有拖欠的建设单位和被拖欠的施工单位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任务重的地方和责任部门要成立专责小组,具体负责清欠工作,确保清欠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做好清欠的基础工作,逐一摸清项目拖欠情况,分类指导、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带动全局,加快清欠工作进度

  (一)对未结算的拖欠工程款项目,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尽快进行工程结算,并摸清原因。

  (二)对已结算未制订还款计划的拖欠工程款项目,督促欠款单位尽快与被拖欠单位协商制订还款计划,并摸清还款渠道。

  (三)对已制订还款计划的拖欠工程款项目,督查计划落实情况,摸清未能按计划还款的原因。

  (四)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报注销已还工程款,对填报的情况进行跟踪核实。

  (五)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市的统一要求,做好清欠有关资料的整理工作,并对施工单位拖欠项目的资料档案情况进行检查。

  四、千方百计,采取措施,加快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进度

  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是今年清欠工作的重点,各级政府要严格按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在今年内还清已在网上申报政府投资项目所拖欠的工程款。通过银行贷款资金、债转借、盘活资产、以物抵顶等方法,千方百计,加快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工作进度。

  五、强化督办制度和通报制度,确保清欠工作的落实

  (一)各级政府每两个月开展一次督查工作,由清欠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清欠工作的督查。对清欠率偏低的区域、长期不结算或严重拖欠的建设单位,要作为重点督查对象,对恶意拖欠的单位及时通报批评,或向社会公开曝光。

  (二)清欠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通报清欠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清欠领导小组反映清欠工作进展情况,清欠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清欠工作存在的问题。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