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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5]2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五日

江门市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促进参保缴费人数增长,扩大社会保险基金来源,提高我市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水平,从根本上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保障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各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职责

  (一)各市、区政府

  落实社会保险目标管理责任制,于每年初签订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责任书,并将市政府下达的扩面工作目标任务量化分解到各乡、镇及有关职能部门,形成逐级考核、督查制度,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二)劳动保障部门

  严格监控单位参保情况,依照政策和法规,督促所有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落实参保;通过检查用人单位职工花名册、工资发放表、财务报表和现场清点职工人数等办法,核实职工人数和参保人数;对存在隐性就业、逃避参保等违法行为的单位,要协同地税部门发出限期参保通知书,督促其及时纠正,做到应保尽保。

  (三)地税部门

  落实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工作,将社保费征收工作纳入税收规范化体系中去;要利用自身健全的稽核机制,强化基金征缴稽核力度,在日常税务征收、稽核工作中,要全面核查单位申报的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严格按照单位的实发工资薪金总额征缴;对不按规定依时足额缴费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出催缴通知书,责令限期纠正;对恶意瞒报、少报、漏报、拒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或恶意拖欠、拒缴社保费的单位要依法实施强制执行。

  (四)工商部门

  及时向劳动保障、地税部门提供新注册登记的企业名单,以便督促新办企业参保和缴费;在工商证照年检、验照等工作中,要查核单位有无按规定参保缴费及办理社保年检;对拒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依社保部门的书面通知,暂扣其营业执照,并积极配合政府或劳动保障部门、地税部门组织的社会保险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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