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申报武汉市春江汽车修理中心等2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天保鄂[2005]139号)收悉。按照《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申报的武汉市春江汽车修理中心、武汉市洪山区弘康汽车维修厂等2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其中武汉市春江汽车修理中心代理险种为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许可证编号为42010230007487X00;武汉市洪山区弘康汽车维修厂代理险种为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人身意外险,许可证编号为420111L1022707600。
二、你分公司应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及时转发相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