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江门市2006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江门市2006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江府办[2005]8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自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来,无偿献血已成为我市医疗急救用血的唯一来源。为确保我市医疗急救用血有长期稳定的血液来源,按照《献血法》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下达江门市2006年度无偿献血安排,请遵照执行。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献血工作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落实无偿献血工作;要积极开展街头无偿献血,利用流动献血车为市民提供献血服务;要加大无偿献血人力、物力投入,保证无偿献血经费到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江门市2006年度临床用血需求量预测

  2、江门市直单位2006年度无偿献血安排(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江门市2006年度临床用血需求量预测

单    位

临床用血需求量(毫升)

江门市直

1700000

蓬江区

460000

江海区

400000

新会区

1429000

台山市

1518200

开平市

1182200

恩平市

754400

鹤山市

556200

合 计

800000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