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江门市2006年度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江府办[2005]8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自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来,无偿献血已成为我市医疗急救用血的唯一来源。为确保我市医疗急救用血有长期稳定的血液来源,按照《
献血法》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下达江门市2006年度无偿献血安排,请遵照执行。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献血工作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切实落实无偿献血工作;要积极开展街头无偿献血,利用流动献血车为市民提供献血服务;要加大无偿献血人力、物力投入,保证无偿献血经费到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无偿献血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江门市2006年度临床用血需求量预测
2、江门市直单位2006年度无偿献血安排(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江门市2006年度临床用血需求量预测
单 位
| 临床用血需求量(毫升)
|
江门市直
| 1700000
|
蓬江区
| 460000
|
江海区
| 400000
|
新会区
| 1429000
|
台山市
| 1518200
|
开平市
| 1182200
|
恩平市
| 754400
|
鹤山市
| 556200
|
合 计
| 8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