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武汉市武昌区腾达汽车修理厂等6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6]27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关于为湖北省冶金物资总公司等5家单位申办保险兼业代理证的请示》(大地财保鄂发〔2006〕29号)和《关于武汉市武昌区腾达汽车修理厂申办保险兼业代理证的请示》(大地财保鄂发〔2006〕34号)收悉。按照《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申报的武汉市武昌区腾达汽车维修厂等3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
二、你分公司申报的湖北省冶金物资总公司、武汉馥盛楼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因申报代理险种与其主营业务不相关,不予核准其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三、你分公司申报的武汉市汽车客运总站已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许可证编号为42010030003218600,代理险种为意外伤害保险。你分公司如在原代理险种范围内进行委托代理无需重新申报,签订代理合同即可;如需新增代理险种,应上报新增代理险种的相关数据盘,并附原兼业代理许可证正副本。
四、你分公司应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及时转发相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五、你分公司要切实承担起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责任。对因疏于管理而导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代理业务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保险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核准表
二○○六年四月六日
附件: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核准表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注册地址 | 代理险种 | 被代理机构名称 |
1 | 武汉市武昌区腾达汽车维修厂 | 420106L0505287300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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