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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4年度全市林业各项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2004年度,我市认真执行《江门市森林防火责任书》,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单位领导负责制,坚决贯彻国家林业局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抓好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执行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进一步加强巡山护林队伍和扑火队伍的建设工作,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提高防火意识,自觉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通力协作,各司其责,落实各项森林防火防范措施,克服冬连春旱的高温干旱天气,有效地控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全市没有人员伤亡事故发生。2004年,全市发生森林火灾9次,其中火警2次、一般森林火灾7次,受害森林92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27‰;森林火灾发生率:省要求发生率小于或等于5次/10万公顷有林地,我市实际发生率为2.5次/10万公顷有林地。火案查处率:省目标要求查处率大于或等于65%,我市实际查处率100%。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完成省下达计划任务100%,配套资金落实,林带各项指标合格率达到省颁布的标准。

  根据《江门市森林防火责任书》的有关条款,经综合考评,2004年度,新会区政府认真执行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落实,积极建立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仓库,防火基础设施落实好,生物防火林带工程建设质量好,森林消防队伍较落实,有效地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考核评分全市第一名;恩平市政府落实各项森林防火措施,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仓库,森林防火工作成绩显著,考核评分全市第二名;开平市政府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落实森林防火各项配套资金,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森林火灾发生次数明显下降,考核评分全市第三名。鉴于以上市、区在森林防火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予以通报表扬。

  森林防火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务,各级政府必须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强化管理,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2004年度,我市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为161966.9公顷,其中:四市三区的生态公益林面积为131405.5公顷、市直属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面积为30561.4公顷(本次考核不含市属国有林场,下同)。我市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较好。据考核,2004年全市区划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31108.3公顷,签订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书面积161966.9公顷,落实管护面积161966.9公顷,落实管护人员683人,管护责任书签订率、管护面积落实率、管护人员落实率、面积保存率、迹地更新率均达到100%。目前,全市生态公益林一类林率为33.6%、二类林率为50.9%,分别比上年度提高3.1%和2%。我市对省下拨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全部用于生态公益林的补偿、管护,及时划到补偿对象的独立帐户中,并进行专项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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