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入广泛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月活动
为了实现农民工安全培训上岗总体目标,自治区建设厅决定每年4月份开展“全区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月”活动。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月活动”时间为:4月1日至4月30日。
2008年4月8日上午九点半为“全区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月启动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大张旗鼓、广泛深入地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月活动,在工地现场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采取专栏、报刊、观摩标化工地、发放安全培训教育材料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开展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月活动要密切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注重实效。根据建设厅等五厅局联合转发建设部等五部委《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办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精神,凡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项目,工程开工后要依托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负责本工地农民工的安全知识基本技能和继续培训教育。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要积极配合总承包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教育培训。建设单位要对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设给予支持。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制定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培训、师资、管理、考核等规章制度,积极发挥农民工业余学校的综合作用,使岗前培训和进场三级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四、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内容,确保农民工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今年凡进入建筑工地的农民工(含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上岗前都必须由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常识、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常见事故的预防、危险源辩识、个人防护和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预防、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等。培训过程中,由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农民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各级安全监督机构核发《安全生产平安卡》,平安卡有效期为两年,持卡的农民工,可在全区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五、加强组织协调,严格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