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建设厅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三)统一宣传报道口径
  1.信息宣传报道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识,有利于打击恐怖分子的原则,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
  2.严格宣传报道纪律。要正确引导系统内舆论,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稳定人心。
  3.开展自救、互救。动员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尽快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五、应急处置工作保障
  (一)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
  建设厅机关各处室,厅属事业单位和供水、供热、供气企业,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宁夏建工集团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处置工作需要,优先配备必要的装备:
  (1)防护、洗消和抢险救援的器材;
  (2)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

  (3)排爆、侦爆、防爆装备;
  (4)交通、通信工具。
  (二)保障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建设厅系统各单位应对全区反恐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给予充分的优惠和全方位服务。

  (三)建设厅系统各单位要加强工程抢险力量建设,配备必要的抢险设备和物资,保证在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坍塌的建筑物,清理现场。

  (四)应急处置结束后,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及时开展恢复重建工作。要立即组织力量修复被损坏的供水排水、供气、供热、城市公共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受灾建筑物和市政工程进行受损情况调查评估,指导毁损房屋的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五)防范控制
  1.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建设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宁夏建工集团要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大力加强情报信息工作,统一信息报道口径。

  2.加强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建筑物的安全防范工作。

  3.建立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击等事件。

  4.充分履行对各单位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职能。建设厅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指挥部要充分履行对各部门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职能。

  5. 在恐怖袭击事件处置过程中,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建设厅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最新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