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设备保障组。设备保障组由事发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有救援能力的企业组织,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任组长。主要职责是担负应急救援大型设备(吊车、装载机、挖掘机、照明灯具等)的保障,日常的救援设备维护保养。
三、日常准备与防范
各组应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应急办公室的协调下,做好日常的应急准备和防范工作。
1.专业备勤:根据恐怖袭击事件对建设系统造成危害的特点,建立完善各项职责、不同情况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程序,建立应急救援人员、设备档案,编订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培训与演练。
2.日常备勤: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做到24小时联络畅通;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和应急队伍做到人员、车辆24小时备勤,保证通讯畅通,各种装备、物资、工具等及时到位。
3.
4.人员与机械设备变更应及时报应急办公室备案。
四、应急办法与措施
(一)应急处置程序
1.应急办公室接警后,立即报告应急办公室主任。
2.应急办公室立即采用最快捷方式确定事件的性质。
3.当恐怖袭击事件显示出重大危害的特征后,应急办公室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向自治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报告,同时向相关处置组及担负救援任务和机动救援任务的救援组下达收拢指令,并继续对事件的性质进行核对。
4.根据指挥长的指令,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5.应急办公室协调各应急组和相关人员以最快速度赶赴事发现场。
6. 相关处置组及各救援组根据指挥长的指令和事发现场的情况进行处置和救援。
7.应急指挥部根据事发现场情况,请求公安、交管、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支援,必要时,可依法征调用社会资源和力量。
8.应急状态终止。
(二)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报告,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2.组织力量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3.采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击:
(1)关闭、封锁城市水源地等场所,必要时停止供水、供热等系统;
(2)加强对重点人员、场所、部位、设施和标志性建筑物的安全保护;
(3)发动并依靠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