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及时了解掌握恐怖袭击事件情况,并向自治区反恐工作协调小组报告;
4.配合自治区反恐工作协调小组处置或直接指挥处置恐怖袭击事件。
5.各地及建工集团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二)应急指挥部下设一室九组。即应急处置办公室,公用事业处置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处置组、公共建筑设施处置组、工程建设处置组、专家组、救援组、预备处置组、设备保障组和后勤保障组。
1.应急处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厅办公室,为指挥部常设机构。
主 任:建设厅办公室主任 刘延刚
联络员: 城建处副处长田刚、建筑业处副处长李治国、办公室副主任王全超、法规处副处长李辉
主要职责:担负指挥部日常工作;督导应急处置机构的日常准备与演练;接警后的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危害判断与起动应急程序后的指挥协调;信息的传递与发布;应急程序终止后的善后工作。
2.公用事业、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建筑设施、工程建设处置组。由建设厅各分管处长任组长,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主要负责研究、拟定恐怖袭击事件对公用事业、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建筑设施、工程建设造成危害时的现场管制、紧急处置、救援和打击恐怖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3.专家组。为加强对恐怖袭击事件造成危害应急处置的科学、有效性,成立应急处置专家组。由全区各类专业技术权威人士组成,建设厅总工程师任组长。主要职责是预测恐怖袭击事件对城市公用事业、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建筑设施及工程建设造成的重大危害,并针对事发现场工程抢险和工程保障,防止建筑物坍塌、水、热、气泄露等重大事故及是否停止水、热、气的供应,是否启动水、热、气备用系统提出应急处置的技术对策,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4.救援组。应急救援组由事发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有救援能力的企业组织,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各救援组人员定为50人,携带常备器材(消防铁锹、十字镐、消防斧、撬杠、铁锤、手持电动切割机等)。主要职责是:担负事发现场抢救、清理现场、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任务。
4.预备救援组。预备救援组是救援的机动救援力量,由宁夏建工集团公司负责组成,宁夏建工集团公司的总工程师担任组长。预备救援组人员定为50人。主要职责是担负机动救援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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