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建设厅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宁夏建设厅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各市、县建设局:

  现将《宁夏建设厅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全面做好预案实施工作,请各单位将各自的预案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人员名单报建设厅应急处置办公室

  附件:宁夏建设厅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

宁夏建设厅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区境内的恐怖袭击事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处置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基本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处置核和辐射恐怖袭击事件预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处置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预案》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应急指挥暂行规定》,结合我区建设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境内外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在我区境内实施恐怖袭击,已经或可能给我区城市公用事业(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公共交通、风景名胜区、公园、游乐园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建筑设施及工程建设造成重大危害时,自治区反恐工作协调小组要求配合处置或直接指挥处置的恐怖袭击事件

  二、应急处置组织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为加强对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和主要职责如下:

  指挥长:建设厅厅长 刘慧芳

  副指挥长:建设厅副厅长张吉胜、纪检组长李桂珍、总工程师郑德金,副厅长潘多俊

  成员: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宁夏建工集团负责人,建设厅各处处长、站(办)负责人、田刚、李治国、王全超、李辉(指挥部成员如果不在本区或有特殊情况时,由所在单位按职务高低递补)。

  主要职责:

  1. 拟定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

  2.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完善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