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武汉长城航空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6]115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武汉市长城航空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等六家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大地财保鄂发〔2006〕121号)收悉。按照《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申报的武汉长城航空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
二、你分公司申报的武汉一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已经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资格,代理险种为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你分公司如在原代理险种范围内进行委托代理无需重新申报,签订代理合同即可;如需新增代理险种,应上报新增代理险种的相关数据盘,并附原兼业代理许可证正副本。
三、你分公司应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及时转发相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