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组织企业申报东莞市工业商贸龙头企业的通知
(东经贸〔2004〕79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有关单位:
市经贸局《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东莞市工业商贸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东府办[2004]60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东莞市工业商贸龙头企业的认定工作从今年开始,凡符合《东莞市工业商贸龙头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申报基本条件的企业,均可以自愿为原则申报龙头企业。
二、各镇区将本镇区申报企业填写的《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20日前一式两份报市工业商贸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属、市属企业直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时间相同。《申报表》可以复印或从市经贸局网站下载(http://dgetb.dg.gov.cn),表中指标数据及有关情况填报至2003年12月31日。
三、经市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入选企业,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无异议,由市政府颁发牌匾,在地方主要新闻媒体公开表彰。
四、请各镇区及有关单位按照《转发市经贸局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东莞市工业商贸龙头企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积极组织有关企业的申报工作。具体申报程序和要求详见《东莞市工业商贸龙头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联系地址:东莞市运河东一路183号经贸中心A座市经贸局
工业龙头企业申报联系人:张宇晴 祁正纲(经济运行科)
联系电话:2235755 传真:2235544
邮箱地址:dgetb-eo@dg.gov.cn
商贸龙头企业申报联系人:王颂东 黄冠煊(流通科)
联系电话:2244255 传真:2217628
邮箱地址:dgetb-ltk@dg.gov.cn
附件:1.东莞市工业龙头企业申报表(略)
2.东莞市综合性购物场所龙头申报表(略)
3.东莞市会展业龙头企业(会展场馆)申报表(略)
4.东莞市会展业龙头企业(组展企业)申报表(略)
5.东莞市连锁经营龙头企业申报表(略)
6.东莞市物流龙头企业申报表(略)
7.东莞市中高级批发市场申报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