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市规划局转发省经贸委省建设厅转发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
(东经贸〔2004〕51号)
各镇(区)经贸办、规划所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快我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进度,现将省经贸委、省建设厅《转发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地级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粤经贸市场〔2004〕8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商业网点规划工作
商业网点是指从事商品流通、为生产经营和生活服务的单体商业经营场所或在同一区域内统一开发、统一经营或统一管理的综合商业经营场所,包括零售商店、购物中心、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旧货市场、仓储或物流配送中心、餐饮店等。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流通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通过编制和实施商业网点规划,突出城市商业发展方向和重点,促使商贸流通业健康有序发展。为积极配合做好《东莞市2005-2015年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全市32个镇区的商业发展总体规划,下简称《商业网点规划》)的编制工作,各镇区要对本镇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发展提出详细的书面建议,以作为编制市一级城市商业网点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为此,镇区经贸办、规划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学习《通知》及有关商业网点规划的文件,深刻认识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提出本镇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议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及时向镇区主要领导汇报国家、省和市对此项工作的要求,争取领导的理解、重视和支持。
二、落实机构,加快提出规划建议的工作进度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镇区要按照《通知》要求,尽快落实组织机构,由镇政府(区办事处)牵头,镇区领导亲自挂帅,经贸、规划、工商、交通、环保、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统一协调,形成合力,加快进度,共同抓紧抓好提出镇区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议的工作。
三、科学组织,有步骤落实提出规划建议的工作
根据我市的实际,各镇区提出商业网点规划建议的内容主要是大型零售网点如大中型零售商店、超市、购物中心;批发市场,尤其是专业批发市场;商品交易市场,尤其是专业零售市场、多品种交易综合市场;大型物流配送中心和酒店等。规划重点是区域商业中心、居住区商业中心和城镇商业中心,各类商业流通设施分布和业态的定位。由于时间紧迫,各镇区及早制定步骤,结合规划内容,迅速组织对商业网点进行调查工作,切实摸清现有商业网点的基本情况。必要时要组织各方面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委托专业策划单位负责规划,引入和召开各种听证会、论证会等,科学论证和研究,广泛征询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企业以及市民公众的意见,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通过提出本镇区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建议,合理配置商业资源,坚决制止低水平的重复建设和社会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