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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市经协办、市民营办等关于组团参加首届泛珠三角(9+2)经贸合作洽谈会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市经协办、市民营办、市工商联关于组团参加首届泛珠三角(9+2)经贸合作洽谈会的通知
(东经贸〔2004〕63号)


各镇(区)经贸办、民营办、商会:

  为进一步加强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广东等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经贸合作,经以上各方协商确定,于2004年7月中旬在广州市举办“首届泛珠三角(9+2)经贸合作洽谈会”(以下简称“珠洽会”)。该会将有助于共同促进泛珠三角区域资源整合,增强区域综合竞争力,推动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多形式的区域投资贸易和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和区域共同繁荣发展。

  按省政府、省经贸委的部署(具体实施方案省政府将另行发文),我市计划组织有关工商企业参加此次盛会,现将如何做好“珠洽会”前期准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珠洽会”
  “珠洽会”是我省组织的第一次泛珠三角区域的大型经贸活动,这对促进泛珠三角9省区及港澳地区之间的广泛接触和交流洽谈,探索运用市场经济的办法以整合区域资源的有效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全面合作、互赢互利和协调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为此,要从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的重要讲话精神,当好排头兵的高度来充分认识“珠洽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镇(区)经贸办、民营办、商会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上级的布置分工负责,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特别是要摸清和挖掘与8省区及港澳地区投资合作项目的情况,争取为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要抓好与8省区及港澳地区投资合作项目的对接跟踪工作
  “珠洽会”的前期准备工作关键是落实合作项目,尤其是落实签约项目。为此,各镇(区)经贸办、民营办、商会要开始着手全面调查摸底该镇与8省区及港澳地区投资合作项目的情况,分别指定专人负责投资合作项目的组织发动、跟踪落实和统计汇总工作,做到“善于发现”、“善于积累”和“善于开发”。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做好组织发动。各镇(区)经贸办、民营办、商会要主动联系相关企业,大力宣传参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企业密切配合、踊跃参与的积极性,采取有效快捷的方式,尽快摸清本镇(区)与8省区及港澳地区的投资合作项目,为我市参会签约项目的落实作好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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