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经贸〔2004〕116号)
各镇区经贸办,有关行业协会,有关重点联系企业:
现将省经贸委《关于印发<广东省装备制造重点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经贸技术〔2004〕285号)转发给你们。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意见》(粤发〔2003〕16号)和《印发市经贸局<关于加快发展装备制造业的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04〕67号)的精神,我省将重点扶持20家大型装备制造业企业,同时,我市也将会出台关于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加强扶持管理的办法,请各镇区积极、及时向相关企业传达信息,按认定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企业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并于8月6号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申请表格的电子文档)汇总后报送我局工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