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专题。重点支持获得国家或省评定的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业化和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名牌,提高名牌竞争力。
(四)围绕大企业配套协作专题。支持中小企业围绕大企业进行配套产品开发和生产,形成与大企业协作关系,促使中小企业产品向高、精、尖、新、特方向发展。
(五)支持地方特色优势产品专题。支持通过高新技术改造我市特色产业,全面提高生产力水平,加强特色优势产品自主开发能力的项目,促进我市特色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六)支持流通龙头企业发展专题。重点支持我市技术升级能力强、行业代表性强、发展潜力大的流通龙头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提升利润空间,实现可持续发展。
(七)企业信息化专题。重点支持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重点骨干企业进行信息化的示范性改造项目,以及为企业信息化服务的骨干软件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
三、申报程序及资料:
(一)各主持单位须从网站www.dgetb.gov.cn首页右下角下载“经贸局项目申报系统”,并通过该系统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向经贸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1、镇(区)企业申报的项目一律由各镇(区)经贸办会同镇财政分局初审并汇总,正式行文联合上报市经贸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和市财政局企业科各两份。
2、市属企业申报的项目资料分别报送市经贸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和市财政局企业科各两份。
(二)申报材料用A4规格纸张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连同录有《东莞市技术改造项目导向计划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汇总表(附件1)、银行贷款贴息申请明细表(附件2)、银行贷款付息清单(附件3)等信息的软盘上报,软盘标签上要注明申请企业全称和申请项目名称。
1、《东莞市技术改造项目导向计划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如企业认定证书、技术报告、鉴定证书、奖励证明等);
5、企业2003年度会计报表及2004年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原件)、企业缴纳所得税税票(复印件);
6、企业自有资金投入改造项目的凭证(复印件);
7、银行贷款合同和银行贷款借据(复印件,加盖企业和银行公章);
8、银行贷款贴息申请明细表(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