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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调整重点联系企业名单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调整重点联系企业名单的通知
(东经贸〔2004〕103号)


各镇区经贸办:

  本月7日我局召开了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专题会议,会议由陈桂明局长亲自主持,各小组就上半年来开展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对开展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并对下一步的工作作了布署,现将会议有关精神和要求以及工作布署如下:

  一、充分认识联系制度的作用和意义。
  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是新时期做好经贸工作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密切经贸部门与企业的联系,搭建企业与政府沟通的桥梁,为政府部门全面、及时地掌握经济运行情况提供依据,并能更加有效地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因此,各镇区经贸部门应充分认识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的作用和意义,进一步健全和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切实做好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工作。

  二、对重点联系企业进行调整
  鉴于部分重点联系企业的情况已发生了变化,有些企业不再符合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的原则和要求。根据此次专题会议的精神,提出对现有的重点联系企业进行重新调整和核定。请各镇区经贸办根据《东莞市工业商贸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东经贸〔2002〕56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东莞市工业商贸重点企业联系制度〉的意见》(东经贸〔2004〕29号)的精神,按辖区分布重新对重点联系企业进行审核、推荐,所选企业要有行业的代表性,但不一定是龙头企业,可以多考虑选择民营企业,要求所选企业能积极配合落实重点联系制度工作,原则上每个镇区推荐3-5个企业,填写《推荐表》并于7月28日报市经贸局工业科,经局研究决定后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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