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牵头对车辆违法行驶、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查处。市交通局、市城监大队配合。
16、市残联负责配合整治工作中涉及残疾人违章的处理。
17、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市内的宣传媒体跟踪宣传报道市容市貌“百日整治”行动工作情况。
18、团市委负责牵头组织对青少年进行城市意识、市民意识的教育,动员青少年志愿者配合市容市貌的整治。
五、整治办法
(一)把宣传教育贯穿整治行动始终。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执法人员上门进行宣传,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这次“百日整治”行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整治情况,各基层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动员、教育单位干部职工和动员各社会团体积极配合,让全体市民自觉行动起来,积极参与这次市容市貌整治工作。
(二)采取综合执法的办法。市市政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市经贸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宗教事务局、市残联、市城监大队等部门和单位以及江城区政府、阳东县政府联合起来,派出行政执法人员组成综合执法队伍,大规模地对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治理,对需要进行处理的,由相关部门按法定职责作出处理,确保整治效果。
(三)设立整治市容举报热线电话。向全市区公布整治市容市貌举报热线(市市政管理局:3410279、市城监大队:3100300、江城区:3100401、阳东县:6611825),加强对举报登记、跟踪、落实等工作的管理,使市民投诉的每一件事都能得到妥善处理,真正发挥市民共同参与整治工作的积极性,大力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
(四)对流动摊档采取疏导与清理相结合的办法。在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的情况下,在市区适当位置统一设置有档次的市容疏导点,如服务信息广告疏导点、水果摊档疏导点、补鞋档疏导点、车辆清洗疏导点等,以解决社会就业压力大和规范化室内经营设施不足的现实。各职能部门确定的疏导点由其本部门负责设置和管理,疏导点以外的流动摊档一律由综合执法组负责清理。
(五)对车辆停放采取规范管理与处罚违章相结合。严格按照“集中停放、规范管理”的原则,市规划局负责在市区设置多个大型的临时停车场,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在市区部分主干道和人行道适当位置画线设置临时小汽车泊位和摩托车临时停放点,规范车辆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由城监、市公安交警部门严肃处理,使市民逐步养成规范停放车辆的良好习惯。
(六)严厉惩治暴力抗法行为。对阻挠执法、暴力抗拒执法者,由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惩处,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