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能、管辖的范围对市区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整治。
(二)各部门、各单位的重点整治任务。
1、江城区政府负责牵头整治区所管辖范围(30米以下道路)及小区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市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2、阳东县政府负责牵头整治县与市结合部县所管辖范围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市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3、市市政管理局负责牵头整治市区乱张乱贴广告(即城市“牛皮癣”);整治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的行为;整治违章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整治违章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负责清理市管区域内的卫生死角。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城监大队配合。
4、市建设局负责牵头监督建筑工地封闭施工,规范工地建筑材料的堆放。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城监大队配合。
5、市规划局负责牵头全面清理主干道街边的乱搭乱建的建(构)筑物。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城监大队配合。
6、市交通局负责牵头整治运输市场秩序,重点整治人力三轮车和机动车非法营运。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残联、市城监大队配合。
7、市公路局负责牵头整治325国道经过市区地段的各种违法违章行为。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监大队配合。
8、市工商局负责牵头对有铺面而占道经营的违章店铺进行查处。市公安局、市城监大队、江城区政府配合。
9、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对城市噪音和排放污水到路面、河道等行为进行查处。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水利局、市城监大队、江城区政府配合。
10、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牵头对各公共广场、公园等场所的封建迷信活动(包括售卖封建迷信用品)进行查处。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宗教事务局、市城监大队配合。
11、市经贸局负责牵头对市场周边的违章占道经营、乱摆乱卖进行查处。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城监大队、江城区政府配合。
12、市质监局负责牵头对非法拼装机动车的行为进行查处。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城监大队、江城区政府配合。
13、市水利局负责牵头整治市区河道内垃圾、清理河障。市公安局、市环保局、江城区政府配合。
14、市城监大队负责牵头整治乱摆乱卖的违章摊档(包括占道经营的夜市大排档)、泥头车违章运载渣土余泥、洗车场违章占道停放车辆、污染路面等违章行为。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配合。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