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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关于阳江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2、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客运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实行挂靠、个体承包、转包等经营形式的清理整顿力度,进一步落实安全运营责任制。
  13、发展改革、公安、质检、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汽车行驶记录仪,鼓励运输企业使用GPS(全球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装备,实现对运输企业驾驶员的动态监督和管理。
  (四)强化机动车生产和使用监管
  14、工商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质检部门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和改装企业的查处力度,建立查办终结案件回查制度,健全车辆非法改装信息通报和案件协查移送机制。严禁非法改装车辆,严格查处非法改装罐车、集装箱车,依法取缔未经登记的车辆非法改装单位。
  15、公安部门要严格车辆登记和查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的监督,加强机动车日常管理,建立并完善大型客运、货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学校校车等重点车辆动态管理档案。
  16、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不定期抽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设备,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严格查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合格报告行为,对违反规定出具虚假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暂停检验资格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多次违反规定出具虚假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要坚决取消其检验资格,切实提高机动车辆检验质量。
  17、农业部门要严格拖拉机登记管理,规范登记手续,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和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
  (五)全面排查治理事故多发点和危险路段
  18、各级公安、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及原因,对存在道路交通事故隐患等危险路段加强排查分析,建立相关档案。
  19、公路、交通部门要继续实施“安保工程”,对未治理和新排查出的事故黑点和危险路段,要按督办整治时限,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对2007年排查出尚未治理的省道S113线春北段、市区创业北路安宁路口、国道G325线259KM路段三处事故多发点段进行整治,尽快落实治理措施。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危险路段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要责成有关方面进行重新整改。
  20、交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科学评估公路通行安全条件的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公路通行安全评价,促进公路特别是山区、农村低等级公路的安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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