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市政务公开工作通报制度。此项工作由市府办具体负责。坚持实事求是、真实全面、及时准确原则,建立完善规范的政务公开通报制度,让干部职工及时了解本单位相关中心工作或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和行政执法职权运行的透明度;坚持按季度通报,每年保持至少公开通报二至四次,注重通报内容具体全面,通报程序完整规范,增强公开通报的时效性,完善事后管理制度,做到及时收集干部职工反馈意见,做好咨询解答工作,达到改进工作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
五、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具体负责。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制度,结合最近申请公开的新动向,研究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按规定提出要求公开某些具体政务事项的申请,受理部门要给予高度重视,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利。
六、加快推进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法制局会市发改委、监察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在市有关部门开展推进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全面核准、界定行政执法职权的基础上,认真编制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努力实现权利运行全过程的动态公开。请市法制局尽快制订《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的意见》,于7月底前报市府办。
七、强化政务公开检查监督工作。此项工作由市府办与市监察局负责。严格按照省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我市政务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政务公开的检查考核,把监督作为改进工作、取信于民的有效手段。每个季度,由市府办、市监察局牵头组成工作小组进行抽查一次,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力、专搞形式主义的, 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要通过检查监督,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落实整改措施,迎接省政务公开考核工作。
八、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办事代理制。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具体负责。我市已于2002年在阳春市合水镇部署为民全程办事代理制试点工作,经过几年工作实践,取得明显的成效。今年要把此作为政务公开一项重点工作,在全市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建设市、县、镇、村四级便民服务平台,即在县、镇、村设置代理机构,与市行政服务中心形成四级代理网络,依法全程为申请人无偿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代理服务,进一步解决基层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市监察局要抓紧制订《关于推行为民服务全程办事代理制的意见》,9月底前报市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