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第四批引进外资项目引荐者的决定
(阳府〔2007〕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决定》和市政府《阳江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表彰先进,进一步调动和鼓励全市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力量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市政府决定对我市成功引进的外商投资项目第四批引荐者予以奖励:
嘉吉粮油(阳江)有限公司项目引荐者姚飞雄先生奖励人民币5万元
台湾德恩富公司投资阳江光盘项目引荐者张国扬先生奖励人民币5万元
龙尚鞋业(阳江)有限公司项目引荐者周学元先生奖励人民币5万元
阳江市海联五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项目引荐者冯胜辉先生奖励人民币3万元
阳江昂扬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引荐者林年先生奖励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