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实行以输入地为主、输入地与输出地协调配合的管理服务体制。输入地政府要免费向农民工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等服务项目和药具。积极推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工作机制。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农民工婚育信息交流。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用人单位要依法履行农民工计划生育相关管理服务责任。
(四)改善农民工居住生活条件。
各级政府要把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要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和地区,建设或提供农民工集体宿舍,配套公共饭堂和学习娱乐等设施,实行统一管理,租用费要与农民工收入水平相适应。农民工集体宿舍集中的地方可建设小区,在小区内实行综合管理服务,大力整治社会治安,培育农民工社区文化,营造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
八、加强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做好农民工工作是全市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丰富,做好农民工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政府要把解决农民工问题和统筹城乡就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制订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建立工作责任制度,逐级抓好落实。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民工工作,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已成立了阳江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中级法院、市总工会、团市委和市妇联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加强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订工作实施计划和工作措施,检查监督各项政策和工作的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尽快成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切实加强对当地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部门综合管理服务的重心下移,加强各部门在街道(镇)、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的业务衔接和协调,依托基层服务平台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农民工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政府要建立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的经费保障机制,将涉及农民工的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子女教育、治安管理、维权和信息系统等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和正常支出项目范围,保证农民工工作顺利开展。
当前,妥善解决好农民工工作问题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关系到我市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到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社会应树立理解、尊重、关爱和保护农民工的意识,与农民工和睦相处,互助互爱。全市的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要开辟农民工专栏,组织新闻报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关心农民工的方针政策,及时曝光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和单位,加强对农民工权益保障情况的监督,推动全市农民工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