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阳江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阳江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阳府函〔2006〕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粤府〔2006〕3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阳府〔2006〕3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将阳江市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阳江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林少春(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韦丽坤(副市长)
成 员:
关崇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林 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冯富基(市政府副秘书长)
关 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家礼(市经贸局局长)
曾昭柏(市教育局副局长)
赖明积(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
陈成洪(市监察局局长)
詹先凤(市民政局局长)
王作雄(市财政局局长)
宋培安(市国资委副主任)
梁 文(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朝健(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钟伟玲(市建设局副局长)
利庆佳(市外经贸局局长)
谭 劲(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发昭(市统计局局长)
莫益霞(市物价局局长)
张明周(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黄成国(市编办副主任)
谢汝修(市国税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