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的新机制,切实提高培训转移就业效果。
1、进一步完善企业用工需求情况申报制度。一是企业必须做好下一年度用工需求预测计划,在每年12月20日前填报《阳江市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年度预测计划表》交劳动保障部门服务窗口。二是企业必须在每季度最后5天前对下一季度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分析,填报《阳江市企业用工需求岗位空缺情况季报表》交劳动保障部门服务窗口。三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当地的劳动力资源情况,做好劳动力市场供求信息评估分析工作,为有计划、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劳动力培训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四是企业在办理劳动保障业务时须提供相关报表。
2、狠抓培训质量,确保培训合格的技能人才。我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主要以2个月左右的短期培训为主,基地和各分教点要合理确定培训专业,设置的专业要兼顾培训对象意愿和企业岗位需求,合理确定教学课时和教学内容。按照省的要求,教学课时不少于45天和200个课时,其中理论教学课时占总课时30%以下,实操教学课时占70%以上,学员免费培训的合格率不得低于95%。
3、积极做好推荐就业工作。一是及时公布收集整理好的用工信息,充分利用这些信息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服务。并根据岗位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培训输送农村青年的协议,组织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二是按照省制定的工作目标抓紧建立远程见工系统。争取2006年底市级建立远程见工系统,2007年底前,各县(市、区)和街道(乡镇)建成远程见工系统,远程见工系统要纳入全市信息网络统筹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经远程见工系统实现就业的农村青年比例不低于30%。三是积极探索和拓展劳务派遣业务。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拟采取与企业直接联系,与用人单位合作等形式,不断拓展劳务派遣业务,建立劳务派遣组织,力争我市农村转移劳动力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实现就业的比例不低于20%。四是恢复设立驻外劳务办事处。根据我市劳动力流量、流向加强宏观调控,为我市农村转移劳动力提供更加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通过实行“订单式”培训、“基地化”运作、“一条龙”服务等一系列措施,切实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组织化程度和成功率,进一步做好推荐就业工作,同时解决我市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社保关系转移难及在就业地参保难的问题。
(五)建立检查考评制度。
从2006年起,将我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纳入市再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体系,将我市每年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层层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市劳动保障局每年组织一次抽查、一次全面检查和一次分析评估,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单位或者部门给予严肃处理。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要建立详细的个人档案,列明参训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学历、培训机构、考核成绩、考证情况、就业单位等情况,详细记录农村青年劳动力的培训转移就业全过程,建立完整的培训转移就业台帐,为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六)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配套经费预算,确保我市农村富余劳动转移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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