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阳江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阳江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步伐,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亲自为工程命名并作出重要批示,黄华华省长也作出重要批示。按照省的要求和部署,我市结合实际,制订了《阳江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此项工程的实施,是推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构建和谐阳江,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我市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迫切需要;是实施劳务扶贫,培养技能型劳动者,积极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这项关系全局的重大战略工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我市《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实施方案》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劳动保障局反映。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阳江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根据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广东省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6〕23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结构状况及文化技能水平的实际,为加快我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进度,推动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战略性转移就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坚持城乡并重的就业方针,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扶持相结合、培训转移与发展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体系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以适应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需要的原则,从我市的实际出发,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稳步推进我市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推动农村劳动力由无技能到有技能、农到非农、农民到市民、贫困到富裕小康“四大转变”,为我市加快农民脱贫奔康和城乡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和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