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阳江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阳府办函〔2006〕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粤办函〔2006〕337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阳江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协调我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岑国健(副市长)
副组长:
冯方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陈成洪(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