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申报武汉市新洲区建新汽车修理厂等四家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7]23号)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永鄂字[2006]63号)收悉。按照《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分公司申报的武汉市新洲区建新汽车修理厂等2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见附件)。
二、你公司申报的武汉市江汉区安利汽车修配部、武汉超帆进口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因申报资料数据有误,暂不核准其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三、你分公司应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及时转发相关保险兼业代理机构。
四、你分公司要切实承担起对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责任。对因疏于管理而导致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代理业务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依法追究相关保险机构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代理资格审批核准表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审批核准表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注册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武汉市新洲区建新汽车修理厂 | 42011772469463400 |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道龙腾大道C | 货物运输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 |
2 | 武汉军运汽车修配厂 | 42010417767289X00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1087号 | 货物运输保险、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