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湖北鹏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7]46号)
湖北鹏程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金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将原注册资本金40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变更后股权结构为:武汉钢铁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万元,占8%;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万元,占8%;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20万元,占4%;武汉金宏源贸易有限公司173万元,占34.6%;湖北永发贸易有限公司70万元,占14%;湖北宏业经济咨询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占10%;葛洲坝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万元,占4%;唐桂娥20万元,占4%;曹庭发15万元,占3%;季成辉15万元,占3%;王文剑37万元,占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