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武汉弘新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关于武汉弘新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金的批复
(鄂保监中介[2007]109号)
武汉弘新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金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将原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减至50万元,变更后股权结构为:张浩出资47.5万元,占公司股本的95%;刘银早出资2.5万,占公司股本的5%。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