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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阳江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8、继续开展儿童食品整治。以镇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检查地区,学校周边餐饮档、食品加工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单位,乳及乳制品、冷冻饮品、膨化食品、果冻、饼干及糕点重点检查品种,依法查处制假售假、掺杂使假及经销不合格、过期变质、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未经检验和来源不明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儿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切实加强儿童食品监管薄弱环节整治和规范。
  9、组织开展豆制品专项整治。在总结近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豆制品的整治和规范工作。重点对城区市场销售以及以酒楼、食堂为主要供应对象的加工单位进行整治;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生产、滥用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生产不合格豆制品行为;引导扶持发展一批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豆制品加工生产企业,切实提高豆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水平和豆制品的卫生质量。对上市销售的加工生产企业实施豆制品市场准入工作,建立真实完整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记录。引导餐饮业和集体供餐配送单位与合法规范豆制品加工企业签订供货协议,从源头上保证豆制品的质量安全。
  10、加强出口农产品(食品)的安全卫生监管。农业、畜牧和渔业等部门要做好我市种养模式的推广工作,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强农产品(食品)出口市场的监督,利用各方优势,形成一张保证我市出口农产品的安全网络,共同做大做强阳江外向农业。
  11、加大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企业的整治力度。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的协调、合作,加大对无证、照企业监管力度,无生产许可证企业由质监部门提出整治方案并依法查处,对无营业执照企业由工商部门提出整治方案并依法查处,无卫生许可证企业由卫生部门提出整治方案并依法查处。杜绝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做到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坚决予以取缔,切实维护好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经营秩序,确保我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三)推行准入制度,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1、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一是做好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规划建设,按标准创建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优势产品和出口产品生产基地,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推行良好农业规范(GA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推行“龙头企业(公司)+农户+标准(科技)+基地”的模式,指导农产品生产者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和加工,实行集约化生产经营模式。二是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实施检验合格证、标识、发证、凭证上市、追溯处理等管理制度,把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关。
  2、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对28类食品的准入展开全面检查,对未达到准入条件的企业,督促其整改,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不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同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凡不具备确保产品质量条件的生产企业及产品要退出市场。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加大标准化工作力度,推行良好生产规范(GMP)、卫生操作规范(SSOP)以及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良好的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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