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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阳江市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进一步加强酒类市场的管理。按照省经贸委《关于申领酒类生产、批发、零售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阳江市酒类行业行政管理实施意见》的精神,进一步规范酒类专卖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并严格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对散装酒实行定点销售、禁止流动销售,坚决制止无证生产的散装酒在市场销售。重点对无证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发现一家查处一家,切实维护好我市酒类市场的经营秩序。同时,对市区酒类生产企业进行协调,制止企业间恶性竞争,促进我市散装酒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3、加强花生油产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掺杂掺假花生油的违法行为,在源头把好花生油质量关的同时,还要引导宾馆、餐饮、医院集体食堂,学校学生食堂、大型企业的职工食堂等集团消费单位把好进货关,拒无证产品于门外,一旦发现无证产品,深入追查生产者,从生产、销售、消费三个环节确保花生油质量安全。
  4、继续加强对水产加工企业的监管。我市水产加工企业大多是小作坊式企业,生产加工条件较简陋,大都采用传统的加工方式,企业主及员工质量安全意识不高且素质较低,导致在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用原料进行生产,海鲜产品中使用甲醛保鲜,咸鱼中使用敌百虫或甲胺磷等有害物质。对不合格企业要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要求这些企业提交整改报告,派人跟踪督促企业进行整改。通过整治行动,规范我市的水产品加工市场,提高企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以提高我市的水产品质量。
  5、继续加强对蔬菜、水果等农药残留问题的监管力度。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加大对我市农贸市场、蔬菜及水果生产基地抽样进行农药残留监测。今后将继续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农产品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针对监管环节开展重点整治
  1、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开展对农产品生产基地中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采购、使用记录的专项检查,加大禁用药物滥用的监督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的合理使用。继续深入开展农资打假,重点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生产源头准入、流通环节质量监督,依法查处使用违禁农药、药物的行为。
  2、继续加强对全市海洋与渔业养殖生产环节监管工作。继续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工作,继续做好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工作,积极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水产养殖企业、养殖户进行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申报工作。要求养殖企业做好养殖生产日志记录,调动各方力量宣传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3、进一步加强动物防疫监测、监督力度。加强动物饲养环节的动物疫病病原学和血清学监测,指导动物防疫工作,有效地预防动物疫病发生。加强动物及其产品销售流通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督,认真落实动物及其产品的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严厉打击逃避检疫以及经营未经检疫畜禽的违法行为。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教导动物养殖及经营者正确处置病死及死因不明的畜禽,提高群众特别是养殖与经营者的防疫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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