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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阳江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阳江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阳府办函〔2006〕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建立起我市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长效机制,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05〕654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成人员如下:
  第一召集人:
  钟 毅(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
  郭少波(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
  梁本佳(副市长)
  钱永成(市工商局局长)
  成   员:
  黄太健(市政府副秘书长)
  关 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 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朱自派(市维稳及综治办副主任)
  莫东佑(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杨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叶 令(市经贸局党组成员)
  容振标(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家文(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丽丽(市监察局副局长)
  陈修转(市民政局副局长)
  黄显优(市交通局副局长)
  吴 华(市法制局副局长)
  李适伟(市房管局助理调研员)
  李富源(市工商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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