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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阳江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示范窗口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阳江市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示范窗口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阳发〔2006〕3号 2006年1月10日)


  近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抓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的同时,切实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群众性创建活动蓬勃发展,城乡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和谐阳江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市委组织部等73个单位“阳江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广东电信阳江分公司等2个单位“阳江市文明行业”荣誉称号,授予江城区埠场镇等7个镇“阳江市文明镇”荣誉称号,授予江城区平冈镇大魁村等30条村“阳江市文明村”荣誉称号,授予江城区城东街道金湾社区等6个社区“阳江市文明社区”荣誉称号,授予市投资服务管理中心等11个服务窗口“阳江市文明示范窗口”荣誉称号,授予谢安玄等66名同志“阳江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开拓创新,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四、五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以及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工作,开拓创新,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2004-2005年度阳江市文明单位名单
  2、2004-2005年度阳江市文明行业名单
  3、2004-2005年度阳江市文明镇名单
  4、2004-2005年度阳江市文明村名单
  5、2004-2005年度阳江市文明社区名单
  6、2004-2005年度阳江市文明示范窗口名单
  7、2004-2005年度阳江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名单

  附件1:
2004-2005年度阳江市文明单位名单 (7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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