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5年我市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出口名牌和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等称号企业的决定
(阳府〔2005〕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省第九次党代会和《中共阳江市委、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意见》精神,提高我市综合经济实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在贯彻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中,我市企业勇于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坚持科技创新、争创名牌、多出精品,2005年又有一批企业通过努力,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广东省著名商标和广东省名牌产品等称号。为表彰先进,鼓励和扶持企业继续争创更多的名牌和驰(著)名商标,市政府决定对2005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予以表彰,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广东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予以表彰,每项给予5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财政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称号的企业予以表彰,每项给予2.5万元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企业继续总结经验,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开拓进取,努力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抢抓新机遇,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全面提升质量和品牌形象,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类企业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增强争创名牌、锐意创新的意识,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质量,努力争创更多的名牌,推动我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工作上新台阶,为增强我市的综合经济实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阳江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附件
2005年我市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出口名牌和
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等称号企业名单
一、中国驰名商标
企业名称 获奖商标名称
阳江十八子厨业有限公司 “十八子作”商标
二、商务部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出口名牌
企业名称 获奖品牌
阳江十八子厨业有限公司 十八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