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抓好“五个环节”。在资源开采(开发)环节,要加强管理,严格审批制度,改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在资源消耗(利用)环节,要加强对重点行业的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耗管理,实现能量的梯级利用、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加强废弃物产生量大、污染重的重点行业的管理,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等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在再生资源产生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不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在社会消费环节,要树立可持续的消费观,提倡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生活方式与消费方式。
(三十三)构建“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框架。在企业层面,依法推行清洁生产。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实施企业清洁生产自愿计划,加快企业清洁生产的申报和审核工作。组织开展违法排污专项整治活动和重点污染源全面达标工作。“十一五”期间,在全市20强民营企业和35家重点工业企业中实施清洁生产试点,培植清洁生产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强制审核工作。充分发挥大企业的作用,带动中小企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
在工业园层面,抓好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园试点工作。在产业转移工业园和高新技术开发区以及民营科技园中进行建设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按照生态型园区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鼓励发展园区集中供能和废弃物集中处置系统。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或不同产业的耦合,逐步建立起企业间、产业间物资能源互换或转换的供求关系。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率,从生产源头上使废弃物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实现区域的清洁生产。到2010年,全市要建成3个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生态工业园。
在城市和社会层面,抓好节约型城镇试点和全社会再生资源回收与产业利用体系建设。节约型城镇要对产业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将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通过形成节约型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基本建立和完善全社会的资源循环体系和节约型社会运行机制,建设节约型、生态型社会。2005年下半年起,首先在江城区(市中心区的街道)、春城镇、织镇、闸坡镇、东城镇等城镇开展创建节约型城镇试点工作。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若干个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基地,重点发展若干个区域型的废旧物资再生产基地。
(三十四)加快结构调整。一是加大产业结构的调整。工业方面,要加快传统工业改组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减少企业发展对资源环境造成的压力。加快发展资源消耗低、附加值高的高技术产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不断增强高效利用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能力。严格限制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坚决依法关闭浪费资源、浪费能源、产品质量低劣、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生产线。农业方面,要对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区域布局,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种养殖业农业示范基地,形成产业化经营的循环经济体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环境的破坏。二是大力调整产品结构。工业方面,通过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鼓励企业发展低消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产品,淘汰技术落后、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产品;加快传统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推进产品升级优化,积极发展精深加工产品、节能(电)产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以及功能替代型和可循环利用产品,大力创建资源节约型名牌产品。农业方面,要大力发展无公害农副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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