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坚持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目的,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坚持推进结构调整,依靠科技进步和强化监督,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有效缓解能源、资源约束矛盾;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相结合;坚持分类指导,量力而行,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约型社会的政策体系、技术创新体系,以及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起节约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中长期战略目标框架和分阶段推进计划;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和削减,重点行业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重点领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机制初步建立;建成一批节约型企业、节约型社区、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城镇;逐步建立起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国民经济体系和资源节约型社会。
(四)具体目标:力争至2010年,我市资源生产率有所提高,污染物排放量得到有效控制和削减,每万元GDP能耗下降到0.7吨标准煤,节能率6%;每万元GDP取水量下降10%,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10%,其中万元工业增加值使用水量下降到1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68%,农田灌溉亩年均用水量800立方米;耕地面积保持在286万亩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5%以上;散装水泥供应量为20万吨,散装率达到20%;工业废水回用率45%以上,城市生活废水处理率达到60%;万元GDP的SO2排放量控制2.38千克,万元GDP的COD排放量控制4.0千克。
二、大力节约能源
(五)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贯彻实施《广东省加强节电管理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即将出台的《广东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大电力用户的能效评价工作,推行电力保障自愿协议,切实抓好错峰用电工作,逐步建立以节电和提高用电效率为核心的需求侧管理长效机制。
(六)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以降低产品制造的能源消耗为目标,突出抓好冶金、建材、化工、纺织、食品加工、五金刀剪等重点耗能行业和30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加强执法监督检查、跟踪和指导,督促企业提出具体节能降耗目标和措施。收集和分析全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消费基础数据,定期公布全市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七)实施项目效能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有关节能规定,对重点耗能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包括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进行审查,达不到最低效率标准的项目,依法不予核准和备案。近期选择水泥、不锈钢、热电等重点耗能项目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