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5〕6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巩固成果,力度不减,突出重点,有效推进”的工作思路,保持治理高压态势。各地要按照现有的治超工作领导格局,确保部门联合,坚持治超工作力度不减,机构不变,合力不松,宣传不断。各有关部门要正确对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克服厌战松懈情绪,坚定治超工作的信心和决心,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建立考勤制度,以制度规范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连贯性。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和检查督促,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务必把工作落到实处;交通、公路、公安、发改、经贸、物价、工商、质监、安监、法制和宣传等部门要互相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联动机制,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交通、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公安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对公布更正表的“大吨小标”车辆进行恢复和更正工作;工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对汽车非法改装企业的专项整治活动,重点打击、取缔非法车辆改装企业,并公开曝光;各有关部门要对公路沿线的厂矿企业和各类货场进行清理整顿,对放行超限超载行为问题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三、加强治超工作力度
(一)继续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各部门要抓好协调,相互协作,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一是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合作和协调,开展联合执法,按照“统一口径,统一标准,统一行动”的要求,保证足够的路面执法力量。重点在G325国道白沙收费站和S113省道春湾收费站设立联合治超执勤点,采取设点检测、卸载等手段,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严格管理,依法严管重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等要求,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坚决遏制超限超载反弹。二是要严厉打击抗法行为,净化执法环境。对于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要坚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强行冲卡、严重威胁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等案件,公安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查处,全力为治超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