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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阳府办函〔2005〕73号)


江城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05年5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为做好《办法》的贯彻工作,确保《办法》的实施,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贯彻落实《办法》重要性的认识

  地下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城市功能、确保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地下管线工程档案是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的真实记录,是建设数字城市的重要信息源。认真贯彻落实《办法》,归集、开发、管理和利用好地下管线档案信息资源,对实现地下管网的科学管理,避免各种管线事故的发生和确保城市公共安全,确保各项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起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提高认识,相互协作,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确保《办法》的实施落到实处。

  二、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各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办法》的重要性,积极行动起来,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工作。同时,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办法》的培训工作,确保地下管线管理单位、工程测量单位、城建档案管理单位等相关人员在年内得到普遍培训。同时,通过宣传和培训,使建设、施工和专业管线管理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真正掌握。

  三、加强组织与协调,建立综合动态管理机制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利用等具体工作,由市城建档案馆负责。地下管线档案信息管理涉及面广,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地下管线档案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会同建设、市政等部门做好有关工作。一方面要把地下管线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纳入规划管理、施工管理、备案管理的相关环节,纳入各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并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另一方面要积极协调各专业管线管理单位、产权单位、建设单位、勘察测绘单位、档案利用单位和城建档案馆等单位之间的关系,密切合作,积极配合建立长效的城市管线档案信息综合动态协调的协作机制,实现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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