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组织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检查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府办〔2005〕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亿万农民健康教育促进行动规划》(卫基妇发〔2002〕48号)和广东省“行动”办《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农健办〔2005〕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阳江市组织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检查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迎接市级、省级、国家级的督导评估。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一日
阳江市组织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检查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卫基妇发〔2002〕48号)和广东省“行动”办《关于开展“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粤农健办〔2005〕5号)要求,为交流我市各地的做法与经验,进一步推动全市“行动”工作开展,完成全国《行动规划》的指标任务,以优良成绩迎接2005年全省的复核评估和全国的督导评估,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市“行动”工作自检评估。为做好检查评估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评估对象
各县(市)开展“行动”工作情况和各县(市)推荐一个已经开展“行动”工作的镇。
二、检查评估标准和内容
统一采用全国“行动”办公室颁发的《全国亿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评价指标体系》、《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终期评价评分表》的标准,对2004年1月至2005年上半年期间的“行动”工作,逐项检查评估打分。
三、检查评估时间安排
全市检查评估时间安排在2005年8月上旬进行,要求在8月中旬之前完成。每个县(市)安排1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检查评估方法
按听汇报、查资料、现场调查和反馈检查评估意见的程序进行。内容如下:
(一)听取县(市)、镇“行动”工作汇报,查阅“行动”工作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