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和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预定目标,成立阳江市燃气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副市长梁本佳同志任组长,黄太健(市政府副秘书长)、谢丰喜(市建设局局长)、莫汉伟(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怀祥 (市工商局副局长)同志任副组长,林兜培(市建设局)、谢瑞祥(市交通局)、陈但家(市质监局)、陈昌雄(市城监大队)、杜远勋(市安监局)、杨海平(市公安消防局)同志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和组织实施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建设局燃气办,联系电话:3428882)。办公室主任由林兜培同志兼任,谢权力(市燃气办)、徐正(市公安局)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认真部署,精心组织,并相应开展工作。专项整治期间的行动情况要及时报市专项领导小组整治办公室。
四、整治范围
(一)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依法查处无危运证或使用报废车辆运输燃气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依法查处燃气企业给不合格、报废钢瓶充气的违规行为。
(四)依法查处短斤缺两、掺假掺杂、价格欺诈、向非法经营者提供气源等违规行为。
(五)依法查处燃气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违规行为。
五、工作安排
2005年8月10日至12月31日为全市燃气销售点专项整治行动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5日)
1、召开阳江市燃气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动员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2、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阳江市燃气销售市场专项整治情况,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
3、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查自纠,落实整改。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6-12月18日)
1、对市区燃气销售点进行一次彻底清查。
2、加大执法力度,对重点、典型非法经营者进行查处。
3、对闭门经营、不定时、不定点的非法经营者进行查处。
(三)复查、总结阶段(12月18日-12月31日)
1、对前阶段的整治行动进行复查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