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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关于阳江市燃气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设局关于阳江市燃气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阳府办〔2005〕1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建设局《阳江市燃气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五日

阳江市燃气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市建设局  二○○五年七月十六日)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市燃气销售市场秩序,查处燃气销售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从2005年8月10日至2005年12月31日,在全市开展燃气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建设部、公安部、国家安监局和省建设厅、省公安厅、省安监局关于燃气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充分认识燃气安全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当前燃气安全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贯彻执行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定,规范燃气销售市场的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根据省建设厅、省公安厅《转发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工作的通知》(粤建建字〔2005〕12号)、省建设厅、省安监局《转发建设部国家安监局关于加强城镇燃气用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建字〔2004〕154号)要求和《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燃气销售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取缔、关闭经营条件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燃气销售点,查处违法、违规的燃气销售行为,规范瓶装气经营管理。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建立健全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和协调实施、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长效管理机制,营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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