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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阳府办〔2005〕1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省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府办〔2005〕5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共有214项,其中:由县(市)直报省审批、报市备案事项有176项;由县(市)审批或核准,报市备案事项有38项。其主要内容涉及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外商投资、个人技术资格认定、资金分配和管理、税收优惠及社会管理等事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及时研究对策,抓好贯彻落实。

  二、各地、各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机遇意识、发展意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自身职能的特点,对上一级政府下放或委托的管理权限,要抓紧制定实施办法,依法行政,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利用好省政府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的政策,千方百计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

  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为契机,对照《广东省第一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选准政策与实际的切入点和结合点,抓紧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与联系,尽快制定适应本地、本部门发展的新举措和新思路,加快自身职能转变,尽快适应扩权对各项工作的新要求,切实把各项扩权政策落到实处,用足、用好、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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