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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5年阳江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要针对药品市场的薄弱环节、薄弱地区、薄弱领域和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秩序,提高群众用药的安全水平。要通过专项整治,强化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全面巩固、深化农村药品监督网和药品供应网建设,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应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大案要案,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行为和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行为。

  (一)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1、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要继续联合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大案要案,重点打击假冒名优新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药品、医疗器械抽检工作,落实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的依法查处,切实发挥质量监督效能。

  2、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使用无证药品医疗器械行为。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公安、工商、城管、电信、社保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形成打击合力,继续开展打击非法回收药品、非法邮购药品、非法添加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并取缔药贩和集聚药品的黑窝点。要加强对全市各类药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重点对展示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及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展示行为。

  3、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查处,坚决打击发布虚假广告行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的监测检查,对违法发布药品广告、医疗器械广告的,应及时通知媒介停止发布,并提交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4、开展对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群众日常使用的理疗器具、三类重点监管品种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着重对群众投诉多、虚假宣传的医疗器械进行依法查处。

  5、开展对中药材专业市场的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中药材专业市场的整治和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要严厉打击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假劣中药材及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取缔中药材专业市场周边无证经营药品行为;积极探索先进的中药材专业市场流通方式和法人治理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各级政府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辖区内已关闭的非法药品集市的监管,防止非法药品市场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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