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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加快规划加油站建设进度的通知

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加快规划加油站建设进度的通知
(东经贸〔2004〕177号)


各镇区经贸办:
  市政府颁布《东莞市加油站经营资格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03〕119)近一年,各镇区积极开展加油站规划选址、筹备招投标等工作,但建设进度较为缓慢,为加快规划加油站建设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油站规划选址和招投标工作进度。各镇区必须严格按市经贸局、市城建规划局联合制订的《东莞市加油站发展布点规划(2003~2005年)》(以下简称《规划》)的要求,对新建加油站进行选址,不得随意改变《规划》中的布点规划,一旦确定规划加油站选址,须报我局同意后,向市城建规划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的有关手续。经营资格招投标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东莞市加油站经营资格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必须把招投标过程及《办法》中第十五条规定的有关资料随文向我局报告,并告知中标单位必须按《规划》的要求,办理加油站建设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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